信息公开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2014学年度)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31日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2014学年度)  

本报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吉林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4111号)要求,依据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三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91日至2014831日。本报告通过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全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布。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推进校务公开、依法治校,提高管理水平,学院把信息公开工作与学院整体工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了院长领导、学院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协同推进、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院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积极配合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丰富内容,扩展公开渠道  

2014年,在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围绕落实高教强省工作、完善学院顶层设计、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主动发布信息,进一步提升了学院信息公开的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学院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学院在门户网站和办公平台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注重开发利用新兴媒体,并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校外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1.教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如有重大事项,召开专题教代会或代表团团长会议,及时进行信息公开。2.媒介形式。充分利用学院门户网站专栏、学院办公平台、吉林高教教学网、宣传橱窗、公告栏、校园广播、学院简报、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公布信息。3.制度形式。通过建立和完善学院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等制度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教职工通报情况。4.互动形式。通过院领导联系点制度、座谈会、院领导信箱、意见箱等互动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沟通信息,化解矛盾。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情况  

学院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本学年公开信息与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对照情况如下:  

1.学校基本信息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已在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办公平台公开,部分内容有待充实。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经吉林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学院以文件形式下发,与各项规章制度一同通过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院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广泛讨论学院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相关制度及报告均以学院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并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以学院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以学院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学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在招生简章及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我院只有单独招生,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我院没有开设研究生学历教育。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我院没有开设研究生学历教育。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我院没有开设研究生学历教育。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我院没有开设研究生学历教育。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以学院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学院门户网站公开,目前暂时没有。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我院没有校办企业。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在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通过教代会讨论,以学院文件形式发布。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通过教代会公开下发。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学院门户网站和新生录取通知中发布。  

4.人事师资信息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我院院级领导没有社会兼职情况。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由外事办将相关情况上报出入境管理局和国家安全局备案,相关信息通过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以学院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学院办公平台上公开。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中层干部任免在学院办公平台上公示;人员招聘信息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由学院纪检监察及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在学院确定范围内公开,有关工作机制尚需完善。  

5.教学质量信息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我院没有本科生,专科生信息每年由学院办公室牵头统计上报吉林省教育厅,并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通过招生简章及学院门户网站公开。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注明。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我院没有开设本科课程。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和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相关信息在每年召开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和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目前,学院正在组织编制,将按照要求上报公开。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暂无系统的年度报告,相关教学单位年度总结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我院没有本科教育,学院教学质量报告每年按要求上报,并通过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36)学籍管理办法:以学院文件形式下发执行并在学院办公平台上公示;汇编《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印发给学生。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学院文件形式印发,在学院办公平台上公示;编入《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以学院文件形式印发,在学院办公平台上公示;编入《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39)学生申诉办法:以学院文件形式印发,在学院办公平台上公示;编入《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7.学风建设信息  

40)学风建设机构:专门机构待设立,相关文件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41)学术规范制度:出台了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出台了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我院没有开设学位教育。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我院没有开设学位教育。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我院没有开设学位教育。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我院没有开设学位教育。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在学院门户网、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我院目前没有招收留学生。  

10.其他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届时创建巡视工作专栏。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以学院文件形式印发,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其他情况说明:  

1.规章制度类信息均在学院门户网站和学院办公平台公开。  

2.学院按照相关要求,涉及人员招聘、科研、考试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省教育厅网站、吉林人才网等省级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涉及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等事项均通过相关省级网站和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涉及招生、就业等事项实行阳光工程,通过各种媒介及时公布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动态。按照“阳光招生”要求,严格实行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录取条件和录取结果“六公开”,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本着“量入为出、严格预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原则,严格规范财务预算、决算与执行分析,推行了资金收支业务公务卡电子划拨制度,提高了对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管力度,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化解财务风险,确保了学院财务工作的依法运行。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办公平台及时公开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情况。年度预、决算情况每年报告省教育厅、财政厅,以教代会、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年度学院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密级文件在收发、传阅、使用、保管、清退、销毁等各个环节做到登记清楚、手续健全、程序合法,在坚持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做好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保证了信息的安全。  

(三)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学院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信息公开专栏,并即时通过学院办公平台发布信息,网站和办公平台信息发布更新及时,极大方便了师生和有需求的社会公众,得到了校内外的充分肯定。2013-2014学年,我院还通过电话咨询、窗口接待、邮件等方式答复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关切的信息,通过周到、热情的服务,受到了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未发生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一些部门(单位)在思想认识上重视不够,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部门(单位)的信息更新较慢,查询的便捷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1.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学院将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法律观念和自觉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真正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义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包括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主动公开机制、即时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审批机制、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新闻发言人机制、专栏管理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评议考核机制,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取得更大成效。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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